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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办〔2016〕3号关于在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明办 | 发表时间: 2016-02-03 15:05:00

                                     宁文明办〔2016〕3号 
               关于在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引导人们在辞旧迎新、欢度佳节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开展互帮互助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市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着力营造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进步的浓厚氛围,着力引导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宣传部长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要求,运用报告会、百姓宣讲、公益广告、橱窗展示等形式,利用人们春节团聚的时机,开展看身边变化、看家庭变化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攻坚克难、强基固本,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新实践新成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有利时机,走访慰问全国、省、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公民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组织他们参加节日庆典和文艺联欢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开展各种关爱生活困难群众活动,展示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精神风貌。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慰问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活动,推动有关部门惠民措施的尽快落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需求,让他们过一个舒心、温暖的节日。
  (三)着力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社区居民参与,传递亲情友情、传播文明社会风尚。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亲情关爱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关爱留守人员志愿服务、环境秩序志愿服务、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等。重点要以欢度春节、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动员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深化拓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关爱和人间真情。开展关爱留守农民工活动,以送祝福、送亲情、送文化、送平安、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留守工地过年的农民工度过一个喜庆温馨的春节。开展消防安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和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理知识,劝导不文明燃放行为,帮助居民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组织志愿者及时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废弃物,保持社区整洁卫生。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面向城乡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大力开展多姿多彩、特色鲜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和弘扬春节和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化骨干的积极性,依托文化广场、图书馆、体育场馆、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平台,组织开展民俗展示、体育健身、歌舞表演、社火表演、联欢联谊、书法棋艺、灯谜灯会、美术摄影等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积极鼓励扶持乡村文化演出队、文化能人开展演出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五)深入扎实把文化送到基层。配合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杜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军营、工矿企业等基层,开展慰问演出、辅导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把优秀文艺作品奉献给基层群众。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活动,发挥机关、部队、企业等单位的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帮助基层社区、农村文艺骨干编排节目,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联谊。协调组织文化馆、图书馆、少年宫、文化宫、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开展流动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文化服务。挖掘地方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开展节日旅游活动,活跃节日文化市场,增强节日魅力。
   (六)大力抓好文明旅游。要抓住春节期间人们出游高峰契机,坚持国内游与出境游一起抓,继续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要切实把好签约组团、办证通关、行前教育、行程监普等各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组织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把春节前后文明旅游情况报道好,把典型经验宣传好,不断提高文明旅游工作水平。
   (七)倡导节俭文明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培养和谐文明、友善关爱、风清气正的人际关系,抵制赌博、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社会习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过安定样和、节俭文明的节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区县、各单位要把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全市2016 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把各项工作做的扎扎实实、有声有色,突出思想内涵,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和谐、健康、快乐过节。
   (二)注重实际效果。要突出思想内涵,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贯穿于活动始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情感,坚持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过节,提倡用手机短信、网上寄语等形式拜年和祝福,营造现代文明新风。
   (三)广泛宣传报道。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及相关网站要加大对春节、元宵节期间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结合开展“新春走基层” 活动,及时报道各地区开展主题活动情况,宣传广大文艺工作者、志愿者服务基层群众的先进事迹,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喜迎新春的精神风貌,营造欢乐样和、喜庆文明、团结和谐的节日氛围。
    各地区各单位在组织活动中,要注重方式方法,确保“我们的节日”活动丰富多彩,形成声势。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为必报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信息、资料及时报市文明办。

邮箱:xnsccb@163.com。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8274065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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