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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6-02-03 14:45:00

                                     宁文明委〔2016〕2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普及活动,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普及功能,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安排,现将 2016年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市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着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敦亲睦邻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着力营造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进步的浓厚氛围,着力引导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宣传部长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要求,运用报告会、百姓宣讲、公益广告、橱窗展示等形式,运用人们节日团聚时机开展看身边变化 、看家庭变化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攻坚克难、强基固本,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新实践新成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利用各个传统节日有利时机,组织人员走访慰问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等公民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关爱生活困难群众活动,组织有关部门、文明单位开展慰问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活动,推动有关部门惠民措施的尽快落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让他们过舒心、温暖的节日,起到“关心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着力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节日期间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便民志愿服务、亲情关爱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关爱留守人员志愿服务、环境秩序志愿服务、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等。重点要以欢度节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做好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工作,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关爱和人间真情。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突出地方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大群众,依托文化广场、图书馆、体育场馆、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平台,组织开展民俗展示、体育健身、歌舞表演、联欢联谊、书法棋艺、美术摄影等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落实好“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积极鼓励扶持乡村文化演出队、文化能人开展演出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五)深入扎实把文化送到基层。配合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杜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军营、工矿企业,开展慰问演出、辅导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把优秀文艺作品奉献给基层群众。组织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少年宫、文化宫、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开展流动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文化服务。
   (六)积极组织结对扶贫。引导各级文明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以扶贫攻坚为契机,开展结对精准扶贫,切实为改善贫困乡村群众生活作出贡献。要从贫困地区实际出发,发挥自身人才、信息、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势,坚持“输血”与“造血”、扶贫与扶智、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运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文教扶贫、科技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方式,激发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干劲,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七)大力抓好文明旅游。要抓住各个节日期间人们出游契机,坚持国内游与出境游一起抓,继续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要切实把好签约组团、办证通关、行前教育、行程监管等各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各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把节日前后文明旅游情况报道好,把典型经验宣传好,不断提高文明旅游工作水平。
   (八)倡导节俭文明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培养和谐文明、友善关爱、风清气正的人际关系,抵制赌博、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社会习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过安定样和、节俭文明的节日。
三、活动内容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重点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节日民俗、经典诵读、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活动。
   (一)“我们的节日”:春节和元宵。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和元宵节主题活动安排,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进行慰问,开展好“三下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民俗,广泛开展送春联家训送年货(特别是送道德春联、送优秀家训、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灯笼)、新春晚会、新春游园、猜灯迷、舞龙舞狮、送戏送影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篮球、趣味运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精准扶贫,切实为改善贫困乡村群众生活作出贡献。文化部门要突出地方特色、精心组织文化活动,市属各媒体要大力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和各区县、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旅游部门要抓住春节期间人们出游高峰契机,坚持国内游与出境游一起抓,继续做好文明旅游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西宁晚报社、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旅游局,各区县文明办
   (二)“我们的节日”:清明。清明节期间,围绕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广泛开展“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活动,组织祭奠英烈、文化民俗、文明祭扫等活动。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敬献花篮、瞻仰等烈士公祭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在校师生集体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组织青少年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西宁晚报社、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县文明办
   (三)“我们的节日”:端午。 通过组织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开展唱戏曲、唱花儿以及“包粽子、佩香囊”等浓郁地方特色民俗文化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广泛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宣传防治传染病等知识,普及日常卫生保健知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社区居民、学生、志愿者等,对公共环境进行清扫,清除卫生死角,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县文明办
   (四)“我们的节日”:中秋。各区县、各单位围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等内容集中开展走访道德模范、慰问孤寡老人、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他们赠送月饼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与孤寡老人、残疾人一起过中秋、吃月饼,让他们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各级民政、教育部门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联欢、解决实际问题等活动形式,为他们营造快乐、温暖的成长氛围。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秋民俗文化表演、社区文艺联欢、中秋民俗故事会、活动和书法、绘画比赛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县文明办
   (五)“我们的节日”:七夕。七夕节期间,围绕爱情忠贞、家庭幸福,举办七夕民俗展、鹊桥会、集体婚礼等活动,引导人们追求爱情美满、家庭和睦的幸福生活。组织开展“和睦夫妻、幸福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以评选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典型模范活动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促进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西宁晚报社、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县文明办
   (六)“我们的节日”:重阳。组织开展“重阳出游赏景”活动。结合“九九重阳”有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等传统习俗,组织本地、本单位老干部、老党员以及孤寡老人登山秋游,开阔视野,交流感情,锻炼身体,培养人们回归自然,热爱祖国大好山河的高尚品德。体现生命长久、健康长寿的寓意。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西宁晚报社、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县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要健全完善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安排和方案,细化活动项目,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吸引群众参与。各区县、各单位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创新民俗文化样式,形成与历史文化传统相承接、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新民俗,做到移风易俗,与时俱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导向,顺应群众对节日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多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并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让群众在积极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心情。要做好青少年的传统节日教育普及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传统节日文化活动。要将节日文化活动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相结合,与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不断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营造舆论氛围。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以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普及传统节日知识,传播中华文化精粹。要围绕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制作刊发一批平面、视频、音频公益广告。各门户网站在传统节日期间开设“我们的节日”网上专题报道,努力营造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做好总结工作。“我们的节日”活动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内容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城工作考核内容。各区县、各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为必报单位)在每个节日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安排、总结、简报、实景图片10张(开展活动的实景图片每张照片需注明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每张从不同场面或角度拍摄,其中必须有2张以上能看到背景或会标“我们的节日:XX),电视媒体将报道视频,西宁晚报社将样报图片报送市文明办。
邮箱:xnsccb@163.com。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8274065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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