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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办〔2016〕35号关于对政协西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 马金源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6-12-02 10:33:00

关于对政协西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中、王爱国等委员:

   根据你们在政协西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诚信体系,公布失信及老赖名单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西宁市诚信体系建设的支持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制定了《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市社会信用地方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和信用信息库基本建成,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同时,法院、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5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快执行信息化设,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全力执结各类执行案件;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曝光失信名单时适时加注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让全社会都掌握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的日常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进一步从严掌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畅通恢复执行渠道,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真正得到有效执结。同时,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标准,及时上报西宁地区失信及老赖等“黑名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依托青海工商综合信息网平台,通过采取公示企业监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建立企业诚信诚信“红黑榜”制度,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建立“红黑榜”制度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西宁市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市级文明诚信市场、诚信示范经营店、百城万店无假货单位、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市场主体纳入“红榜”名单。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且数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侵犯知识产权,依法依规将文法案件列入“黑榜”名单。二是建立信息数据管理机制。制定了《西宁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职责划分及信息归集录入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等,针对不同分类分级档次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措施,对B类警示企业督促整改到位,对C类失信、D类严重失信企业和III级高风险行业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三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发布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享受在登记、股权质押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对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尤其对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在办理登记等事项时进行重点审查;加强日常检查,进行即时信息抽查,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四是健全失信惩罚力度。在落实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明确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利用西宁电视台、西宁晚报等社会媒体和网络资源,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为加强我市税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我市从2014年起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两年一评改为一年一评,由人工评定改为系统评定,目前,西宁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国、地税联合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纳税信用户分为好、良、一般和差的情况。在今年开展的2014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中,共评定A级纳税人90户,B级纳税人46222户,C级纳税人1050户,D级纳税人165户。此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企E家QQ群、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知晓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和本单位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为扎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餐饮服务食品诚信建设方面,紧紧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文明餐桌行动”,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同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有效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共完成226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定工作,其中AAAA级88家,AAA级94家,AA级44家。在药品诚信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诚信经营培训,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规范管理,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原则、等级划分以及等级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了药品安全信用的记录、评定、奖惩、公示等相关工作机制。三是结合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GSP认证跟踪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全市75家药品批发(含连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态管理,评定出A级“诚信”企业13家,B级“守信”企业42家,C级“警示”企业20家,D级“失信”的5家企业调整为C级。

   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中,以公交出租、客运、驾培、工程建设及其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社会保障等交通运输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企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归集、整合在行使管理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档案资料。同时,从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失信惩戒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省运管局开发的“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办法,重点建立起了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制度、行业诚信评估指标制度、行业失信惩戒制度、记分制度、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等。二是通过经营者填写考核表,核对驾驶证是否有效,并依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试行)评定等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AAA)、合格(AA)、基本合格(A)和不合格 (B)三个等级。此外,还要利用好“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把关,新申领和年度信誉考核的时候,要求驾驶员出具《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下一步将对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违纪被公司除名和其他不良行为等纳入不良信息记录。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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