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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模范冶明录

作者: 马金源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5-06-26 19:29:00

  冶明录,男,回族,1965年1月生,青海省西宁市东方出租行司机。
  冶明录从小习武,平时就“好管闲事”的他,路见不平必会挺身而出,是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见义勇为的好“的哥”。
  2012年4月1日凌晨1时许,冶明录像往常一样将出租车开往城东区某家属院办理交班,准备下班回家。当车行至该家属院门口时,冶明录突然看到两名男子在使用液压钳撬该小区的门锁,准备将院内的一辆山地摩托车推出。冶明录凭直觉认为这两人一定有问题,立即拿起双节棍下车制止。两名男子一看情况不妙,拿出一把长约50公分的军刺向冶明录刺去,冶明录躲避不及,左手手臂被刺伤。紧急关头,已经受伤的冶明录并未退缩,而是拿起双节棍与歹徒搏斗起来,当时,一名男子凶狠地叫嚣着:“戳死他!”争斗中,冶明录的腹部被刺了一刀,血流如注,冶明录终因体力不支倒了下去,两名行凶男子趁机逃走。4月2日,被送往医院的冶明录经过紧急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一时间,“的哥”冶明录见义勇为的事迹传遍了高原古城,牵动了社会各界的心,各有关部门、企业家、热心人纷纷为他捐助医药费,到医院看望慰问,高度赞扬他的高尚行为。
  冶明录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与人为善、与邻为伴,在家孝敬父母、疼爱子女,夫妻和睦,在社会上尽量为人排忧解难、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爱憎分明,受到邻居和乘客的一致赞扬和好评。在从事出租车行业的14年中,冶明录一丝不苟、热心服务,在紧急情况下还为老、弱、病、残乘客免费服务,曾遇到过几次抢劫事件,均因其不畏邪恶、勇于反抗,使得劫匪落荒而逃。
  2012年12月25日,在第九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表彰大会上冶明录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司机”;26日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评选为“青海好人”;2014年7月2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冶明录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冶明录还多次代表青海省参加全国武术大赛,代表穆斯林武术馆参加青海省武术大赛,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继承和发扬地方传统拳术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军在看望慰问冶明录时说:“面对歹徒你见义勇为……我们应当像你学习,你是继甘占恩、宣明洋及出租车司机沈贵忠、闫立平之后,又一个值得我们学习和宣传的英雄!”
  冶明录同志,面对危难,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制服歹徒,获得了群众们的普遍赞誉,同时也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歹徒的行为很让人气愤,好在社会上还有好多像冶明录同志这样受人尊重、敬佩的人,冶明录同志可贵、可敬之处不仅表现在他不惧危险,勇敢与歹徒搏斗,更表现在他大无畏的精神上。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是人间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冶明录同志在危急关头,面对凶恶的歹徒,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制服歹徒,以自己的行动诠释冶明录用自己的鲜血诠释了见义勇为、救急救难的精神本质,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社会正气,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竖起了正义的丰碑,诠释了作为一个公民的道义与责任,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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