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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共建和谐大通

作者: 马金源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5-01-07 18:15:00

  

  

  

  当依法治国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当老爷山下的北川大地吹响建设法治大通和美丽新大通建设的号角,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在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以一步步坚实的脚印,在和谐大通之路上砥砺奋进。

  加强反腐倡廉 维护群众利益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大通县是农业大县的实际,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犯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促进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认真分析当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的新特点,积极采取措施,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依法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同时,不断探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的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为推进检察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注入新活力。研究渎职侵权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探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新措施、新方法,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通过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贿档案查询、走访发案单位和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案件剖析、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法制讲座、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社会和谐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融入依法治县工作的整体部署,严格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大通建设。

  ——坚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紧密结合实际,将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密切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协助、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增强打击合力。

  ——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强化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在侦查环节的违法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了严格公正执法。

  ——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建议法院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并提出量刑建议。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通过检察长出庭支持和列席审委会的途径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强化诉讼监督。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量刑畸轻的案件依法提起抗诉。同时,对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的漏罪、漏犯依法追加起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延伸监督触角 促进检力下沉

  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不断研究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措施,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延伸监督工作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拓宽了监督工作的渠道,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活力。2009年底,分别在桥头、城关、塔尔、长宁四个司法所设立检察工作联络处,检察人员每月定时深入四个联络处进行查询、了解和接待来访群众、案件线索受理等工作,适时对基层干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对群众开展业务咨询和宣传等活动,参与一些重大信访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检察工作联络处的设立,提高了检察机关知名度和在群众中的声誉。对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民事申诉,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强化队伍建设 促进规范执法

  ——着力抓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类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宗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廉洁从检。组织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把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追求,切实转变了检察机关作风,提高了检察工作效能。

  ——大力抓业务培训。坚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集中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专项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开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专项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的素质和实战能力。

  ——强力抓精细管理。牢固树立“精细”理念,强化“细节决定成败、精品体现水平”意识,不断加强检务管理。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严格“审、看、录”三分离制度,强化检委会职能,规范信访接待,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开展扣押款物管理专项自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管理。突出打造大通检察特色亮点,致力培育“规范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和“侦查一体化及侦防一体化”办案方式等特色。

  ——努力抓廉政防控。坚持从严治检,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狠抓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以强化执行落实、加大检务督查为措施,加强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社区矫正监督检察 减不稳定因素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青海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青海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检察人员通过深入社区实地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帮教会、工作会、与矫正对象谈心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逐一建立档案。通过有力措施,使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全部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之下,切实减少了重新犯罪,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推检察体制改革 促公正廉洁执法

  ——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措施。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和受案标准,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案件入口关。对业务部门办案程序、期限、流程节点和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对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全力推行统计衔接和案件信息的公开。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在城关、黄家寨等地悬挂有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受案范围等内容的宣传牌5个。在案件管理中心制作显示屏,对案件程序性信息全部做到公开。

  ——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暨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的指导意见》,快速办理轻微刑,对轻微刑事案件努力做到快捕、快诉,减少了司法成本,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搭建诉求渠道 化解矛盾纠纷

  多年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把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文明接待室建设力度,搭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首办责任制、点名预约接访制、做到文明接待,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予以救助,搭建了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平台,拉近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群众的知晓率。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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