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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作者: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20-06-12 09:59:00

  1至5月,受理问题线索40件,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2人。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9人(次),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80人(次),占总人次的90.5% ……这组数据背后,是西宁市城中区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全力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的努力。

  今年以来,城中区纪检监察机关以推进“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为抓手,将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和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探索构建“六位一体”工作新模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构建“六位一体”模式

  “一体化”建设,人的因素最为关键。城中区纪委监委优化派驻、巡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全区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原来3名人员的基础上各增加1名,从区法院、检察院各划转1名工作人员,由区纪委监委统一调配派驻机构使用。配齐配强巡察力量,在原有2个巡察组的基础上,新组建巡察组1个。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人员配备,1个镇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专干1名,7个街道共配备纪工委书记7名、纪检专干7名。

  城中区纪委监委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把“监督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组成2个派驻监督监察联动工作组,把“监督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巡察组”整合成2个片区协作组,均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组长,形成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六位一体”的协同工作模式。

  针对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少、新手多、力量弱等现状,构建片区联动协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检查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组的工作力量和资源,构建了“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了“抱团作战”。

  “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变为现在的‘协同作战’,基层纪委办案不再势单力薄,也不怕得罪人了,片区协作办案的优势明显,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城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范洪武说。

  一体推进 片区协作

  仓门街街道围绕精准扶贫,聚焦为民服务职能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三公开”及窗口人员工作作风,尤其是检查惠民政策落实的多渠道公开工作,引导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不重不漏和及时更新内容,让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普遍知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石坡街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清风使者”队伍不定期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社区事务流程化的管理,使社区各项事务更加公开透明。每月通过社区阳光议事直通车、清风使者监督日,对社区居民提出的急事、难事和各类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

  南川东路街道将交叉监督嵌入机关、各村(社区)日常监督工作中,使交叉监督检查作为专项监督、查办问题线索、工作质效考评的重要抓手,破除交叉监督的单一使用性,实现基层监督常抓长管长效。依托纪检监察办公室和辖区4村4个社区,全面构建“全且细、深且广”的“最后一公里”交叉监督工作机制。

  南川西路街道将所辖5个村、6个社区按照地域性质划分为农村、社区2大片区,统筹街道纪检监察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村(社区)之间的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按照“片区协作”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将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编为2组,通过征求意见、交流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交叉检查。

  “实行片区协作监督之后,不仅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人少不能监督的难题,还解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片区协作最大的优势在于解决了对熟人监督难的问题。”南川西路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媛说。

  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开展派驻联组、片区协作,制度是基础,流程是保障。加强片区、联组交叉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运行、考核考评、问责追责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城中区纪委监委说到做到。

  城中区纪委监委紧盯派驻联组、片区协作组运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职责权限,制定了一体化建设片区、联组交叉检查、定期例会、综合调度、工作请示报告、考核考评、联合办信办案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规范片区、联组业务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各项工作高效规范。

  同时,建立联合督导调研工作机制,加强片区、联组联合课题调研。积极督促镇(街道)建立交叉监督、巡回办公和阳光接访等制度,建立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镇(街道)制度,统一制作日常工作台账、监督执纪问责台账和重点工作台账,规范镇(街道)监督执纪执法全程留痕工作,结合片区协作组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对镇(街道)纪(工)委“五个常态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积极出台《城中区镇(街道)纪(工)委办案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实行查办案件月通报、季讲评制度,提高各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对考核排名靠后、“零办案”的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办案不力、压案不办、瞒案不查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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