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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启事

作者: 马金源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6-06-03 16:00:00

  为充分展示西宁市广大市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面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幸福西宁”提供良好的道德基础和社会氛围,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凡西宁市民或在西宁连续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均可推荐参评,性别、民族、职业、学历不限。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或省市级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推荐。

 二、评选类别

 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共分五类:“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道德模范评选10名,每类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评选20名,每类4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幸福西宁”建设过程中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二)具体条件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突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推荐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五、推荐要求

 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和个人推荐三种方式。个人推荐向本人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报送材料;市属基层单位推荐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媒体推荐向市文明办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和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及高清数码2寸免冠证件照和生活照的电子版。相关文件表格及具体要求可登录西宁文明网(http://xn.wenming.cn)查阅下载。

 六、表彰奖励

 按照规定的推荐评选程序,对最终被评为道德模范的典型,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奖励,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西宁人民广播电台、西宁文明网等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推荐道德模范人物,为提高西宁市的道德建设水平作出努力。

 第三届西宁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冷湖路2号(杰森大厦3楼)西宁市文明办,邮编:810008;联系人:周辉、曹贵忠;联系电话:8274065;电子邮箱:xnswmb01@163.com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文明办

                 中共西宁市直属机关工委

                 西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西宁市委

                 西宁市妇联

                 西宁晚报社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2016年6月2日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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