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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创城办〔2019〕5号 关于印发《西宁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9-04-24 09:50:00

关于印发《西宁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市经济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好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的测评标准和要求,根据中央文明办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8版)测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国文明城市各类实地考察场所的创建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现将《西宁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测评标准和具体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各实地考察场所工作落实。

 

附件:《西宁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

标准及要求》

               

 

 

                                                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19412

附件:

 

西宁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

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

 

1.街道办事处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2)街道综合文化站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3街道综合文化站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

4街道综合文化站正常向居民开放;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正常向居民开放;
    5)街道综合文化站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6)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7)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8)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9)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

责任单位:四区

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

2.城市社区(小区)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2)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城市社区(小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5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

6)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向居民开放;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向居民开放;
    7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8)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9)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10)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1)无随地吐痰现象;

12)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13)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4)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5)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16)新建社区(小区)(20121月以后新建办公场所的社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7社区及小区生活环境: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张贴分类标志;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小广告乱张贴;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⑥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⑦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⑧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⑨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18)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9)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20)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注:以社区服务设施现有情况、社区原始记录为考核依据,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四区

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房产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3.公共广场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4)文体广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5)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6)无随地吐痰现象;

7)无损坏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现象;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0)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11)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3)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4)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5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6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7)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8)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9)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四区

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4.主次干道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 广泛刊播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4)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5)无随地吐痰现象;

6)无损坏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8)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9)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10)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12)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13)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4)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15)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规范;

16)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人行道地砖无松动破损现象;

1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8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9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20)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21)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22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23)无城管人员野蛮粗暴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民政局

5.建筑工地围挡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2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3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6.公园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2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5)无损坏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现象;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8)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0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1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2)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3)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3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14)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5无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7.学校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3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5)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6)中小学校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7)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有反映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9)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

3)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4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西路军纪念馆、市林草局、市档案局、市城乡建设局、生物园区管委会

9宾馆饭店

数量要求:建成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

测评标准及要求:

1)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10规划馆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11文化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8)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9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1)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12)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2纪念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5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吵闹现象;

8)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9)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民政局、西路军纪念馆

13科技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7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9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10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1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12)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科协

14少年宫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公共图书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二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4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8)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9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1)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呗收取任何费用;

12)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6公共博物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4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7)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9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0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呗收取任何费用;

11)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7公共美术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4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7)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9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0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呗收取任何费用;

11)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8群艺馆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4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5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8)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9)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9火车站(站前广场)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6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8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

9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

使用情况良好;

11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3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4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5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6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7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18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9无城管、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城东区、青藏铁路公司西宁车站

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0长途汽车客运站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6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8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

9有明显禁烟标识,非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0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1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

使用情况良好; 

12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4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5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6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7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8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19)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20无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21.出入境办证大厅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

3)张贴《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慵懒散拖现象;

5有明显禁烟标识,非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2景点景区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3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4)在建成区内的景区景点内询问若干名游客,请他们对当

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5)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6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7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8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9)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

10有明显禁烟标识,非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2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3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4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5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6)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7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8无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23主要商业大街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6)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7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8)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9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10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11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12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置规范;

13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5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6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7无占道(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经营、

18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厕所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9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20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21)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

24.商场超市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3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4无乱扔垃圾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6有符合标准人防、物防、消防设施;

7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8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0)有明显禁烟标识,非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

使用情况良好

1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3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4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5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6)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17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8无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5.政务大厅

数量要求:全部的市属和区属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区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卫生健康委

26.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举报电话,接通与服务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举报电话,接通与服务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8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举报电话,接通与服务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医院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三甲、二甲医院。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4)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

30银行网点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31(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单位:邮政西宁分公司、电信西宁分公司、移动西宁分公司、联通西宁分公司

配合单位:四区

32.主要交通路口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3)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4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四区

33.农贸(集贸)市场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3)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4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6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7)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

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8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9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0)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1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2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3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4)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15)有明显禁烟标识,非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6)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7)无管理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34.城市避难场所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

测评标准及要求:

1)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

2)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配合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35.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街道办事处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3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4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5小广告乱张贴等现象;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7)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9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责任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36. 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行政村、社区

数量要求: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

2)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村居内无旱厕。

责任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37.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数量要求: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所辖城区各申报辅导站1所。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有专门的工作场地;

2)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

3)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

4)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四区

38.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

数量要求:建成区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四区

39实体书店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所售书籍内容健康向上;

2)室内环境整洁、井然有序。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40.窗口单位公安、税务、燃气、自来水、供电、物业管理、商业零售等行业)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

41.公交车站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80%以上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3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车窗抛物现象;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7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8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9)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0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现象;

11)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2)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3)公交车进入公交港湾停靠载客;

14)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5)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6)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42.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公交车车身或车箱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计制作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无门难进、脸难看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公交车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5)出租车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出示发票;

6)出租车驾驶员无拒载乘客现象;

7)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行驶过程中无吸烟、接打手机现象;

8) 公交车、出租车车厢内外干净、明亮;

9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0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1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车窗抛物现象;

12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3)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4公交车进入公交港湾停靠载客。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公司

43.建成区背街小巷

测评标准及要求:

1)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

2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3)装灯率100%,亮灯率≥95%

4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5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现象;
6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7)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8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9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0)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

11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2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3)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4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5)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6)社会用语文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7)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44. 校园周边环境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2)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3)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4)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责任单位:市政法委

配合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45.旅游集散中心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2)规范治理旅游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46.城乡结合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

2无违章停车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3)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4)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5)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7无随地吐痰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9)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0)社会用语文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11)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到牵领并束犬链(绳),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12)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3)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47网吧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

3)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

4)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四区

48建成区之内的河湖

测评标准及要求:

1.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2.无漂浮垃圾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49. 公共卫生间

数量要求:建成区内外全部

测评标准及要求: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2)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范围的乡镇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50.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

测评标准及要求:

1)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四区、各园区管委会

51.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

测评标准及要求:

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不平、面源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四区、市城管局、市水务局

 

 

 

 

 

 

 

 

 

 

 

 

 

 

青海省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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