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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办〔2018〕10号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年“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 发表时间: 2018-08-14 16:22:00

关于印发《西宁市2018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部:

   现将《西宁市2018年“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2018年“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全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振兴乡村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家庭文明建设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市委精神、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要求,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吸引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创建“五星级文明户”活动,以家庭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的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前,评选一批“五星级文明户”,使全市“五星级文明户”比例达到辖区家庭总数20%左右的要求。2018年,全市新评选“五星级文明户”60600户。根据各县区家庭总数情况,其中,大通县12000户、湟中县10000户、湟源县4000户,城东区10000户、城中区8000户、城西区8000户、城北区7600户。

三、创建标准

积极践行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勤劳奉献、团结风尚、卫生整洁的“五星”标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在全市影响广泛,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

(一)注重家庭。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自觉维护公序良俗,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二)注重家教。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

围浓厚。

(三)注重家风。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自觉移风易俗。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家训,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五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创建活动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结合实际,采取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城乡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活动。注重培育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市民向上向善。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有德之人。大力倡导和引导市民移风易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良好家风,积极培养家庭成员健康的生活情趣,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勤俭持家、尊德守礼、孝老爱亲的良好家风,教育引导市民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相互关爱、扶困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组织动员市民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抓好庭院、街巷、广场、道路沿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辖区良好卫生环境。加强村民住房、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中整治村镇“脏乱差”现象,大力宣传普及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的卫生、健康、生态、科普、安全等常识,广泛开展基本礼仪教育,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引导村民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明是非、知荣辱、识美丑、求致富,让新一代农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引导农民群众针对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陋习开展教育。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及致富能人等评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以留守妇女儿童、困难群众等群体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邻里互助、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和人际环境。

(三)继续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融入法治建设。精心组织好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传统节日活动中。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大教育力度,找好载体,形成网络,分类施教。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守则。在社区市民学校和道德讲堂,定时、定点、定内容授课。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公民道德纲要,以中国故事、家训、童谣等形

式,将价值观有机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中,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       

感悟和认同主流价值观。

(四)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要把“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建设、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把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勤劳奉献、团结风尚、卫生整洁广泛融入乡村振兴、文明城市的实践活动之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承发展提升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建设,以清洁西宁行动等为契机,不断打造宜居宜人的城乡环境。通过城市面貌的改变、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提升,进一步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市属各媒体、市直相关单位门户网站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                  

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县区要安排基层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及先进典型。在农村、社区、院内墙体、楼栋墙面和楼道内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居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五星级文明户”典型, 形成以挂“星”为荣,积极认“星”、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二)继续逐步推进。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创建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减少和省略创建环节。要严格按照创建年度目标逐步推进,不能搞整村(社区)或整乡镇(街道)推进,村或社区不得提高目标比例或超前完成。在评选中,标准要高,程序要严,质量要高,宁缺勿滥。对创建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乡镇、社区不得推荐命名为各级文明村镇、社区称号。对我市“五星级文明户”原则上按照《青海省“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三)实行激励机制。各县区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激励措施,对“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物质奖励或精神激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向“五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创业就业、单位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

请各县区文明办及时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动态信息、典型做法和创新案例报送市文明办,并将《西宁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信息表每季度按时报送市文明办。

 

附件:西宁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信息表

附件:

西宁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创建评选“五星级文明户”数量

(截至本季度评选出的总数)

评选“五星级文明户”总数

 

评选“五星级文明户”示范

户数量

 

因出现负面情况退出“五星级文明户”数量

 

本季度创建工作大项活动情况

 

本季度市、县领导调研指导和出席创建工作大项活动情况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激励机制情况

 

创建工作激励机制兑现情况

 

群众对创建工作激励机制的反映

 

 

 

1.各县区“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相关信息,以此报表的形式报送。

2.报表相关项目没有内容时,可填写“无”。

3.此报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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