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文明办〔2018〕1号关于做好向贫困家庭赠送电视机工作的通知
2018年春节前夕,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向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电视机的部分家庭赠送一批电视机。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的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赠送电视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精准对接贫困群众精神文明生活需求,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收看电视难的问题,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精神风貌。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赠送电视机工作,把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关心关爱和温暖带到受赠家庭。
二、电视机分配情况
根据前期我市统计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电视机情况和省广电局统计信息,省文明办分配我市电视机114台。综合各县上报的数据,按照百分比量化,分配三县电视机为:大通县37台、湟中县36台、湟源县41台。
三、组织实施
1.赠送范围。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电视机的部分家庭。
2.时间安排。2018年1月7日前,各县按照分配的电视机数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赠送家庭,落实分配计划,并认真填写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采集表(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数、联系电话等,见附表一),并以县为单位汇总,报市文明办(表格为Excel形式,电子版、纸质版两份);2月10日前将电视机全部赠送到确定的贫困家庭,并将二维码黏贴在电视机显著位置,并认真填写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表(见附表二),由受赠户户主签收,于2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表为Excel形式,电子版、纸质版两份)。赠送完成后,各县宣传部、文明办对赠送情况逐一检查核对,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将每一台电视机都精准到户,省市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县赠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月10日前将公示和核查情况报市场文明办。
3.工作联系。2018年1月2日前,各县将确定接受电视机的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见附表三),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文明办立即将此项工作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制定工作方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落实好此项工作。向贫困地区赠送电视机工作涉及广大贫困群众的实际利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县文明办收到通知后,要立即开展组织实施,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切实把赠送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确保精准到户。各县在分配电视机时要突出重点,投向最需要的家庭,不搞平均主义,不集中地区。在确定受赠家庭时,要综考虑收视条件,广电光缆通达的地区,按照中央文明办通知要求,受赠家庭的收视费用由当地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协调解决,不具备有线收视条件、需要配备卫星接受设备的家庭,要做一一注明汇总,确保电视到户即可收看节目。
3.严肃工作纪律。各县要在2018年春节前确保将所有电视机送到受赠家庭,运送电视机入户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由省文明办统一安排支出,不得向受赠户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截留、扣压、私分所赠电视机。
市文明办联系人:李海萍,
联系电话:8274062 邮箱:423467087@qq.com
附件:1.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采集表
2.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表
3.接受赠送电视机联系人信息表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办 公 室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采集表
县:
户主姓名 |
家庭详细地址 |
家庭人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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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各县于2018年1月7日前报市文明办
附件2:
受赠电视机家庭信息表
县:
户主姓名 |
家庭详细地址 |
家庭人数 |
联系电话 |
受赠人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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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各县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含对赠送情况检查核对,向社会公示情况报告。
附件3:
接受赠送电视机联系人信息表
县: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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