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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明委〔2017〕3号关于调整西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 杨合亮 | 来源: 西宁文明网 | 发表时间: 2017-06-15 15:17:00

宁文明委〔2017〕3号

关于调整西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西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和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王 霞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主任

   副 组 长:王剑锋 西宁市副市长

   成 员:胡良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员

         安建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老干部局局长

         赵昌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琦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守东 西宁市中级人员法院副院长

         刘万里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总宏 西宁晚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总编辑

         王生斌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继权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王晓云 团市委党组书记、书记

         周超娟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巨正科 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汪生鲸 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吴密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 刚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连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苏磊红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彦朝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博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吴志城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石 俊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施永新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桑淑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韩 斌 市体育局局长

         刘 波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万建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秋荣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志城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军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赵淑兰 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台长

         金 辉 大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国武 湟中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承宽 湟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建春 城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秀彦 城中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海霞 城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红宁 城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 强 中国移动西宁分公司总经理

         邱 岭 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总经理

         宋书锋 中国联通西宁分公司总经理

   西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王生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全市各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网络正面宣传,牵头做好网络环境净化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加强和鼓励适合少年儿童需求的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加强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

   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检查督导、考评激励等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查研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协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妥善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违纪问题和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团市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在社区、行政村建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机构。参与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帮扶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妇联: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家长学校管理机制,开展“示范性家长学校”创建评比活动。扎实推进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文明家庭的评选内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校外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总工会:参与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帮扶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金秋助学”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市科学技术协会: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向未成年人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科技培训和科技竞赛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科技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养。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建设。在科技馆等青少年参观学习场所设立“美德少年”“最美中学生”等身边榜样专题宣传。

   市文联:加大优秀少儿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组织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学征文、艺术评奖和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开展送演出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学艺术培训,着力培养小作家等各类文艺后备人才。

   市发改委:把未成年人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立项和审批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未成年人优惠或实行免票。

   市财政局:将市本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落实国家有关给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以社区为平台,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场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活动。切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所抚养救助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市城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城管知识进学校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城市主人翁意识。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或其它指定范围内的占道摊点、出店经营、门头字号、非机动车停放、野广告、乱堆乱放、乱挂乱晒和环卫保洁。

   市司法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学校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注特殊家庭学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托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重视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矫治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力度。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权利以及操纵控制、教唆、诱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禁毒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防毒拒毒意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查处和打击各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网吧等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的集中整治,并落实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文化等部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

   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学校德育网络建设,创新德育形式。落实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在校学生体育活动1小时,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班主任、德育导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行“教师进社区(农村)”工作制度,主动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相互衔接。加强少年宫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流动儿童入学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社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市文广局:着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的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问题的网吧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提供优秀文化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在电视、广播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专栏节目。积极开展文化小传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工作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集体免费开放工作。

   市卫计委:引导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开发未成年人的心理潜能、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做好未成年人的体检与防疫工作。

   市体育局: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标工作。充分利用体育部门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体育活动。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各级体育设施和场馆建设,积极为社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配套体育设施。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市中小学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确保在城市建设中不被侵占。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加强社区等基层单位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配套建设。

   西宁晚报社:负责在所辖报刊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报道,报道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探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方法。开辟面向未成年人的专题专栏,加强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

   市老干部局(关工委):积极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积极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协助办好家长学校,推动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参与网吧监督,开展捐资助学,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和教育工作;总结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协调教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店铺等经常性检查,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经营程序合规、经营价格合理、经营质量合格。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要责令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普及校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及社会未成年人主动远离垃圾食品,净化学校周边食品秩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校园周边的流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同时把学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商店作为重点规范区域。加大对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户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确保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市统计局: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类问卷调查统计和结果分析工作。

   市旅游局: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文明旅游素质。

   市残联:认真做好未成年残疾人特殊群体帮扶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

   市广播电视台: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专栏,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办好少儿频道、栏目,提高节目质量和公益广告制播水平,做好净化荧屏声频工作,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各县、区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本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并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版)》开展工作。

   中国电信西宁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宁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宁分公司: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接入单位进一步做好网站备案工作,提高网站备案率和准确率;推动各部门对违规网站的联动管理,实现实时封堵;指导各网站、网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网吧管理等互联网行业属地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打击色情声讯台,治理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等工作;加强运用先进的通信技术,推进平安校园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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