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文明办〔2017〕25号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有力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青文明办〔2017〕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推动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西宁晚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和各县区文明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西宁市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负责我市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推荐上报等工作。
主 任: 王 霞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主任
副主任: 赵昌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生斌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 李连春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徐 洁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子莹 团市委副书记
张西荣 市妇联副主席
魏海军 西宁晚报社副总编辑
黄廷成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胡建春 城东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秀彦 城中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海霞 城西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红宁 城北区委宣传部部长
李承宽 湟源县委宣传部部长
金 辉 大通县委宣传部部长
佘超龙 湟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我市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王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相应成立推荐活动组委会,负责各县区和市直机关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活动组成及具体联系方式,请于6月9日前报市活动组委会。
三、奖项设立
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每类将表彰10名左右,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表彰15名左右,5类共表彰50—60名左右。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评选标准
(一)全国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全国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评选办法。
6月上旬,印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启动推荐评选工作。
(二)发动群众推荐。
为动员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我市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活动,市活动组委会将在我市主要媒体刊登推荐评选活动公告,发动社会各界广泛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要公布专用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接受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县区要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荐评选“身边好人”,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对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遴选候选人。
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名单。各县区推荐候选人名额每类奖项不超过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的推荐,市直各单位候选人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汇总筛选后报送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候选人名额为每类奖项不超过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
(四)广泛征求意见。
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再在所属主要媒体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五)上报候选人材料。
公示结束后,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确定的候选人报经本级活动组委会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贴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请将书面推荐报告、《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一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1558133385@qq.com,由于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报送的候选人还将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等工作。请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活动组委会务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各有关单位要把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严把事迹材料。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要严把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要深入了解候选人先进事迹,认真起草,要求事迹材料主题突出、语言精练、事迹突出。
(四)重在学习宣传。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要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浓墨重彩的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会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要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机关宣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五)关爱道德模范。要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和青海省文明办《青海省关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与帮扶资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体现社会的温暖,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通讯地址:西宁市南山路95号(国家调查队3楼)
邮编:810000,电子邮箱:1558133385@qq.com
联系人:康秀娟,电话:0971—8230771
附件: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附件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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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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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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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单位及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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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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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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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模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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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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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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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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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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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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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约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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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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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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