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要求 落实任务

作者:马玉霞 来源:西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13-03-27

  ——城北区细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年度工作任务

  今年,城北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小组对示范区建设八项主要工作任务从制定方案、完成时限、涉及部门、活动内容、建设标准、整理归档、挂牌申报、检查验收等方面详细做出了安排。

  在营造宣传氛围上,要求各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利用各式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示范学校积极探索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从小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在示范点建设标准上,要求示范单位完成“少数民族服务站”建设工作,从完善制度、工作流程、人员到位都做出相应要求。示范学校完成“学生作品展览室”建设工作,鼓励学生创作各类展示各民族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文学艺术作品。

  在整理建档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专人负责,健全完善示范区建设以来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不遗漏、不缺失。

  在挂牌申报上,要求严格按照示范点挂牌申报程序进行,确保示范点建设要求不减、标准不降、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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